商標說明
服務對象:
本校各級行政及研究單位。
服務項目:
1. 申辦評估及建議
2. 商標或標章流程諮詢服務
2. 商標或標章流程諮詢服務
申請流程及申辦費用:
1.學校商標(台科大、NTUST等):
申請、答辯、領證等流程由本中心辦理,相關費用由校方支付。
學生申請使用本校商標 – 經本校學務處學生活動組核准成立之社團(含學生會、畢聯會),
如欲使用本校商標,在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情況下,毋須經技轉中心即可使用。
2.行政及研究單位商標:
申請、答辯、領證等流程由申請單位/申請人自行辦理並負擔相關費用。
檔案下載:「商標註冊申請書」
「委任書」
申請、答辯、領證等流程由本中心辦理,相關費用由校方支付。
學生申請使用本校商標 – 經本校學務處學生活動組核准成立之社團(含學生會、畢聯會),
如欲使用本校商標,在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情況下,毋須經技轉中心即可使用。
2.行政及研究單位商標:
申請、答辯、領證等流程由申請單位/申請人自行辦理並負擔相關費用。
檔案下載:「商標註冊申請書」
「委任書」
商標授權說明:
緣避免本校商標落於濫用狀況,基於【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名(徽)、標誌及商標使用管理辦法】、【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紀念品製作銷售管理要點】有以下遵守事項:
1.凡本校內育成進駐廠商或產學合作之輔導廠商,其產學或技轉金額大於新台幣100萬元,
欲使用本校商標於產學或技轉所開發商品或參與展覽之上者,須向技轉中心取得授權。
2.本校師生或校內社團基於''營利使用''本校商標於紀念品(如T恤、帽子、杯盤、文具、包裝
等上述所列之外,仍有紀念品含意之商品)之製作、委託銷售者,須向秘書室取得授權。
法源依據: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名(徽)、標誌及商標使用管理辦法】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紀念品製作銷售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