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紀事
|
說明
|
112年8月1日
|
研發處技轉中心更名為「產學處智財技轉中心」。
|
配合學校組織調整與功能統一,研發處技轉中心正式更名為「產學處智財技轉中心」。並搬遷至醫揚大樓4樓繼續服務師生。
|
112年2月15日
|
獲經濟部制度評鑑審查通過
|
第二次榮獲經濟部學界科技專案制度暨研發成果維護制度評鑑審查通過,得自主管理本校研發成果(112年1月至113年12月)。
|
111年12月31日
|
技轉金實收再創歷史新高
|
年度技轉金突破6700萬元。
|
110年12月31日
|
四獲科技部通案授權審查通過
|
第四次榮獲科技部補助、委託或出資研究計畫研發成果讓與及終止維護通案授權審查通過,得自主管理本校研發成果(111年1月至113年12月)。
|
110年12月31日
|
技轉金實收創歷史新高
|
年度技轉金突破5000萬元。
|
109年12月31日
|
技轉金實收創歷史新高
|
年度技轉金突破4500萬元。
|
108年10月24日
|
三獲科技部通案授權審查通過
|
第三次榮獲科技部補助、委託或出資研究計畫研發成果讓與及終止維護通案授權審查通過,得自主管理本校研發成果(108年10月至110年12月)。
|
108年09月10日
|
專利維護年限修訂
|
為達營運自主管理,專利維護年限從8年調整為5年 (第579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
|
107年11月16日
|
獲經濟部制度評鑑審查通過
|
第一次榮獲經濟部學界科技專案制度暨研發成果維護制度評鑑審查通過,得自主管理本校研發成果(107年8月至108年10月)。
|
104年10月14日
|
續獲科技部通案授權審查通過
|
第二次榮獲科技部補助、委託或出資研究計畫研發成果讓與及終止維護通案授權審查通過,得自主管理本校研發成果(104年10月至108年10月)。
|
106年11月21日
|
專利維護年限修訂
|
為提升專利授權率,專利維護年限從4年調整為8年(第560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
106年12月31日
|
專利維護件數創新高
|
有效國內外專利維護件數突破800件,達844件。
|
103年12月31日
|
技轉金實收創新高
|
年度技轉金突破4000萬元。
|
102年2月1日
|
校內教師兼任主任
|
校長聘請本校老師擔任中心主任一職,其下設有經理一名、智權管理師數名。
|
101年5月16日
|
獲科技部通案授權審查通過
|
第一次榮獲科技部補助、委託或出資研究計畫研發成果讓與及終止維護通案授權審查通過,得自主管理本校研發成果(101年7月至104年6月)。
|
96年8月1日
|
技術移轉中心正式成為校內編制內二級單位
|
本校於96年6月8日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報教育部核定,同年8月1日起,本校研發處組織改組,本中心從原來的計畫性質單位正式成為編制內單位。技轉中心設有專職之執行長一人,由校內具有產業經驗與智財管理經驗的資深專業人員擔任,其下設有若干位管理師。
|
95年5月
|
訂定本校「研發成果管理辦法」,第一次經行政會議通過實施
|
明確宣示師生職務上研發成果歸屬於學校,據以進行管理與推廣。
制訂研發成果收益分配比到,以優渥回饋機制,鼓勵與促進全校師生投入發明創作、技術轉移之研發。
設立「科技權益委員會」作為學校研發成果政策管理的最高機關,「研發處技轉中心」負責業務執行。
訂定專利繳回機制,每年並至少有一次之修訂,以符合創作人之權益。
|
90年5月
|
技術移轉中心成立
|
本校係國內少數率先成立專職技術移轉單位的大專校院之一。旨在藉由技術行銷的方式,充分發揮本校教職員工生研發成果的潛在價值,進而經由與產業的持續互動回饋,促進產業升級,與提升國家的經濟發展與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