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本校各級行政及研究單位。
服務項目:
申請流程及申辦費用:
商標授權說明:
緣避免本校商標落於濫用狀況,基於【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名(徽)、標誌及商標使用管理辦法】、【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紀念品製作銷售管理要點】有以下遵守事項:
1.凡本校內育成進駐廠商或產學合作之輔導廠商,其產學或技轉金額大於新台幣100萬元,
欲使用本校商標於產學或技轉所開發商品或參與展覽之上者,須向技轉中心取得授權。
2.本校師生或校內社團基於''營利使用''本校商標於紀念品(如T恤、帽子、杯盤、文具、包裝
等上述所列之外,仍有紀念品含意之商品)之製作、委託銷售者,須向秘書室取得授權。
法源依據: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名(徽)、標誌及商標使用管理辦法】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紀念品製作銷售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