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同時負責本校專利案件的委外與請款作業,因經手費用龐大,因此需要與配合之事務所共同經營作業的透明與公開。本中心工作人員應不得:
1. 向配合之事務所索取與收受私人之利益。
2. 以個人名義承辦配合之事務所之撰稿、翻譯等業務,並收取酬勞。
3. 將自己私人的事務要求配合之事務所代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