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本校建立關係 |
本校師生每年對本中心揭露的專利申請案均有100∼200件創作(每件創作涉及我國或其他多個國家/地區的專利申請),而專利申請的行政程序繁瑣又常牽涉處理期限,稍有不慎,就會造成金錢或是無形財產的損失,因此業務負擔不可謂不重。此外,本校為國立大專校院,有一定的行政與財會作業的規範與程序,再加上本校同時與多家事務所配合,為免各事務所作業程序的不同更造成作業的紊亂與配合上的誤會,因此對於承辦本校委外作業的事務所,不得不有一些要求與規範之處,以便讓承辦本校委外作業的事務所瞭解本中心在相關作業上的期望與要求,進而能據以配合,一方面期能降低彼此的業務負擔與挫折。另一方面則期望本校的專利委外作業能有效與具有品質的推動進行。
凡承辦本校專利案件之事務所均應 1. 依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專利業務委外作業參考手冊」以及「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委託專 利事務所辦理專利案件付費上限」表之內容辦理本校委辦案件。 2. 簽署「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委外專利事務所保密協議書」。 3. 簽署「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概括性委任書」。 以上文件均可於「檔案下載」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