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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補助比例

屬國科會研發成果補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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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112年第7次科技權益委員會決議,國科會補助專利申請比例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如下表(紅字標註為調整處):

創作人前二年專利授權實績

創作人專利費用分攤比例

若有國科會補助之案件

(含申請、補正及申復3次為限、領證及第一期年費)

有

20%

國科會 50%

創作人 (100%-50%)*20%=10%

學  校 (100%-50%)*80%=40%

無

50%

國科會 50%

創作人 (100%-50%)*50%=25%

學  校 (100%-50%)*50%=25%

註:

1、智財技轉中心於112年收案並正式立案之案件不在此限。

2、補助之範圍為提出申請、補正及申復(以3次為限)、領證及第一期專利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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