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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技轉中心】轉知科技部本校如欲辦理學術或研究機構分配予創作人之股票適用緩課所得稅申請案件(下稱緩課案件),請依說明事項辦理。(2021.01.14)

 

一、依據「我國學術或研究機構分配股票予我國創作人申請股票適用緩課所得稅作業辦法」辦理。

二、請依所附作業流程說明及表單格式,申報緩課案件,且至遲應於創作人取得股票當年度12月31日前,函送資助機關。

三、旨述資料可自科技部網站下載使用,路徑為「首頁>資訊公開>政府資訊公開>科研成果法規鬆綁專區」,網址為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list/42a89302-11f6-4a9a-99ca-f657835a5a9c?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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