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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技轉中心】台灣科技大學所有(申請號:第097119720號)之台灣專利澄清聲明稿。(2018.03.22)

查本校機械系黃榮芳教授之『汙染排放裝置及使用該裝置之雙氣簾式排油煙機』一發明,本校於2008年5月28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案,該局並於2011年5月11日核准公告該發明專利申請案(發明專利證書號:I341916號 ; 專利權期限:2011年5月11日 ~ 2028年5月27日)。該發明專利權自專利權公告日起迄今,已授權該專利權予多家廠商實施,且該專利商品頗獲使用者好評。

詎料某某公司因市場競爭等不明因素,竟指摘前述發明專利涉及抄襲他人專利或有不實比較實驗等情況,甚者,該某某公司於2011年8月4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起舉發案,主張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所有之前述發明專利權違反專利法規,請求智慧財產局撤銷該發明專利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經過兩年多的審查後,於2013年11月8日做出『發明專利(申請號:第097119720號 ; 公告號:I341916 ; 發明名稱: 汙染物排放裝置及使用該裝置之雙氣簾式排油煙機)舉發案不成立之行政處分,換言之,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所有之發明專利(申請號:097119720 ; 公告號:I341916 ; 發明名稱: 汙染物排放裝置及使用該裝置之雙氣簾式排油煙機)符合專利法規,專利權仍有效。

智財局審定前述專利有效之行政處分(如附件檔案)無疑還給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與黃榮芳教授一個公道,然該某某公司卻依然於網路上散佈不實之指控。為了澄清本專利權之有效法律狀態,以及維護本案發明專利被授權人之權益,特以此聲明稿,向社會大眾說明。若對本專利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研發處技術移轉中心,ttc@mail.ntust.edu.tw; 02 2730-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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