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技轉中心】產學合作計畫之技轉金管理費比例調降至2.5%了!(2017.04.18)
本校技轉金執行單位管理費已調降為至低2.5%(2.5%~7.5%),與產學合作經費之執行單位管理費一致,創作人至多可以分配研發成果收益之82.5%。提醒各位創作人多多編列技轉金,以爭取個人技轉件數與金額績效,並為本校爭取更大技轉金績效。
而技轉金之運用,創作人可以有以下選擇:
□個人帳戶: □二代健保雇主負擔內扣
□二代健保雇主負擔由業務費支付
□結餘款帳戶:□科技部帳號:
□產學案帳號:
□其他(請填其他單位或發明人分配之金額比例):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分機3244 顏小姐,或分機1094丁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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