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技轉中心】技轉金的運用更有彈性了!除存入結餘款帳戶不再收管理費,也可用於支付專利申請的自行負擔部分(2013.05.20)
為了便於老師將技術移轉的個人收入投入研發,以持續創造更多的研發成果、以及
更高的價值,本校科技權益委員會,在主計室的大力支援下,達成了以下使技轉金
的運用更有彈性的決議:
1. 個人技轉金選擇存入結餘款帳戶不再收取管理費
根據本校研發成果管理辦法,創作人可以選擇將其技術移轉的個人收入的一部分或
全部,保留於其結餘款帳戶,一來可以降低個人所得稅賦,二來也便於將資金持續
投入研發。由於技轉收入在分配時已有收取學校及系所管理費,因此,在創作人選
擇將技術移轉的個人收入的一部分或全部保留於結餘款帳戶時,將不再收取管理費。
2. 個人結餘款中支付專利費用自行負擔部分
教師在透過研發處技轉中心提出專利申請時,如經科權會決議教師將自行負擔專利
申請的全部或部分費用時,教師可以指定以其結餘款帳戶支付前述自行負擔的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結餘款帳戶中,依據來源不同,可大分為三類款項:各項計
畫(含政府及私人企業)的結餘款、論文獎勵金、以及分配給創作人的技術移轉收
入。其中論文獎勵金及技術移轉收入分配創作人部分可用來支付專利費用,但各項
計畫(含政府及私人企業)的結餘款則無法用於支付專利費用。
以上的新措施,歡迎各位老師多加利用。
研發處技轉中心將持續致力於提升對師生之服務品質,歡迎師生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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